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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光洋科董事會通過與持股100%之子公司光和稀有材料工業簡易合併案

中央商情網/ 2011.12.16 00:00
日  期:2011年12月16日公司名稱:光洋科(1785)主  旨: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與持股100%之子公司光和稀有材料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簡易合併案發言人:倪惠敏說  明: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100/12/16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存續公司:光洋應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洋科)消滅公司:光和稀有材料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光和)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光洋應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和稀有材料工業股份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光和稀有材料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依企業併購法第十九條規定進行簡易合併,並不影響股東權益。7.併購目的:整合資源、提升管理效率與企業競爭力。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達成整合資源、提升管理效率與企業競爭力之目標。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無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本公司係合併持股100%之子公司,故無換股比率之適用。11.預定完成日程:合併基準日為101年01月31日。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合併基準日後,消滅公司之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概由存續公司依法承受。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光洋科主要營業項目為濺鍍薄膜材料、貴金屬材料及汽車化學品之製造、加工、回收、萃煉及買賣。光和主要營業項目:廢棄物資源回收及基本化學工業。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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