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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三法三讀 落實居住正義第一步

中央廣播電台/王韋婷 2011.12.13 00:00
立法院院會今天(13日)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地政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以及「不動產經濟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地政三法),讓房地產交易價格透明化;但朝野協商決議,在相關配套措施完成前,登錄的不動產價格資訊不得作為課稅依據,將實價登錄與實價課稅脫鉤。

馬英九總統日前在「黃金十年」施政願景中宣示,要推動居住正義,建構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並逐步推動不動產交易實價課稅。居住正義相關法案也成為大選前,朝野攻防的戰場。

立法院朝野經過冗長協商達成共識,在地政三法中增訂「以登錄的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後,使得為課稅依據」,強調實價登錄資訊將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供政府查詢,免除外界對實價課稅的疑慮。

參與審查的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說,修法讓房地產交易資訊透明化,這是落實「居住正義」的第一步,和實價課稅無關。他說:『(原音)因為房地產基本上的課稅基礎是兩大類,一個是土地,一個是房子,有公告地價課稅,有公告現值課徵增值稅,還有實價的東西。房屋來講的話現在已經實價課稅的是根據房屋的評定價格,所以我們現在課稅的制度是這樣的制度,如果馬上跳過去,所謂的資本利得稅,老實講跟我們要修的3個法一點關係都沒有。』

根據三讀的法條,要求不動產買方、土地代書和仲介業者必須在所有權登記移轉30天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違者將被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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