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殺手廖國豪,二年間分別犯下槍殺餐廳老闆未遂和台中市角頭翁奇楠槍擊案,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依殺人等罪判處廖國豪30年,併科120萬元罰金,全案定讞,而翁奇楠父親在得知這個消息的時候非常不滿。
翁奇楠父親:「廖國豪這樣殺死兩個人,你們怎麼想進去關沒幾年假釋又放出來了。」根據法院判決,廖國豪在前年初由幫派大哥楊定融教唆槍殺台中市一家快炒店老闆未遂後,藏匿嘉義,去年5月楊定融策劃由廖國豪槍殺翁奇楠,造成翁奇楠和賴姓友人身亡,在場的石姓員警腿部中彈。
翁奇楠父親:「從頭到尾,廖國豪父親他家的人都沒有來找過我,向我道歉或怎樣,都沒有!」廖國豪逃亡3個月後,由立委周守訓陪同投案,法院在一審考量廖國豪犯案時未滿18歲,又受楊定融引誘、指使,承認犯行,判決他有期徒刑25年,廖國豪不服上訴,二審法院認定廖國豪持槍和殺人,應該以2個罪名審判,以少年犯最高刑責,判他有期徒刑30年,併科罰金120萬元,這也創下國內少年犯判刑的最重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