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祥裕電子董事會決議通過出售本公司土地廠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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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年前
日  期:2011年12月08日公司名稱:祥裕電子(5301)主  旨:董事會決議通過出售本公司土地廠房案發言人:鄧萬敦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0/12/08 2.標的物名稱及性質: 土地座落:桃園縣中壢市中工段地號1021、1021-5。建物門牌:桃園縣中壢市自強一路121號;建號3920。3.交易價格:尚未洽妥相對人。 4.交易相對人:尚未洽妥相對人。 5.與公司關係:尚未洽妥相對人。 6.交付或付款條件:尚未洽妥相對人。 7.鑑價機構及價格:待鑑價完成再另行公告。 8.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尚未洽妥相對人。 9.受讓營業、資產金額及占固定資產淨額、資產總額比例: 項目

100年11月帳面值

佔固定資產淨額

佔固定資產總額土地

88,157仟元

25.29%

9.63%房屋及建築

109,280仟元

31.35%

11.94%1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尚未洽妥相對人。 11.受讓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活化公司資產並降低負債以改善財務結構。 12.決策過程:依據公司內部控制程序及相關法令辦理。 13.預計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活化公司資產並降低負債以改善財務結構。 14.其他應敘明事項:日後洽妥相對人,將再作補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