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里長買票 2人分判3年餘
自由時報/
14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佟振國/綜合報導〕賄選買票提高刑責後,中部地區陸續出現買票里長須入監執行!南投縣埔里鎮大湳里長候選人葉福春(無黨籍,當選後被判當選無效,由對手潘亭開出任里長),以肉鬆禮盒行賄選民,台中高分院判處3年2月;台中市霧峰區北柳里長候選人黃南輝(無黨籍落選),台中高分院判3年6月,兩案最高法院均駁回定讞。據悉,在台中高分院還有多件,一旦定讞都必須入監服刑。
葉福春7日強調無法接受判決,認為過年期間的禮尚往來根本與里長選舉無關,卻遭人誣陷入罪,司法也不給他證明清白的機會。葉福春被判當選無效,由里幹事代理大湳里長,補選作業於12月17日舉行投票,有5名候選人參與補選。
南投縣埔里鎮大湳里長候選人葉福春,去年參選以肉鬆禮盒(每盒280元)行賄選民,台中高分院判處3年2月,最高法院上個月駁回上訴確定。
台中市霧峰區北柳里長候選人黃南輝賄選買票,台中地院判3年6月,台中高分院駁回,上個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上述兩案確定須入監服刑。
另外,台中市霧峰區萊園里長候選人李瑞堂、樁腳何正松涉嫌買票,2審分別被判3年6月及2年6月,均未獲緩刑;太平區勤益里長候選人洪瑞彬,一、二審都因買票罪判2年10月,未獲緩刑;太平市永隆里里長候選人林德松,招待選民出遊,一審被判1年10月,二審駁回,未獲緩刑。
另有謝蒼海參選市議員,台中地院判4年,二審目前審理中;黃阿祥為某市議員及自己參選里長買票,一審被判3年,二審審理中。台中市霧峰區某老人會組長李秋雄,涉嫌為某市議員候選人向多名老人會成員買票賄選,每票500元,此案一審判2年,二審公益捐款70萬元換來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