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證券部門業務(不包括債券自營買賣業務)終止營業,並訂100年12月1
日為最後營業日。公告事項: 一、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門業務最後營業日訂為100年12月1日。 二、該公司繳存於本公司之交割結算基金新台幣50,107,750元整,於分割基準日
民國100年12月2日當日轉充為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應繳存之交割結
算基金。三、為保障交割結算基金債權人之權益,按公司法第319條準用第73條之規定,
該公司進行分割新設,應履踐通知及公告等保護債權人之程序,否則即不得
以分割對抗其債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