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注意 15座停車塔違規

自由時報/
14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蔡偉祺/台北報導〕台北市目前有十五座逾期立體停車塔違規對外營業,停車管理工程處上週五發出最後通牒,要求業者卅天內停止對外營業,否則強制斷水斷電。副處長謝銘鴻提醒,這些停車塔逾期後就是違建,不只沒有合法停車場設置許可,也沒有辦理公共安全檢查,公安堪慮。相關資料及周邊停車空間,民眾可上停管處網站http://www.pma.taipei.gov.tw/MP_117021.html查詢,避免權益受損。

自救聯盟:將請求國賠

台北市立體停車塔所有權人自救聯盟發言人廖春芬強調,停車塔興建當初,都依政府法令合法取得建照和使用執照,但現在政府說拆就拆,小老百姓根本無法對抗,四處陳情也未獲得平反,一定會以法律途徑爭取應有權利,請求國賠。

謝銘鴻強調,這十五座停車塔設置之初,依規定都是「臨時性」停車場,相關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也列有詳細法源依據,申請人也都知情,且先前在所有權人擔保公共安全無虞情形下,也給過三年過渡期間。

規劃科長張仲杰說,今年兩度依停車場法,對這十五座逾期停車塔業者開出各三千元罰單,多數業者不但未繳罰款,還繼續違法營業。上週五已依行政執行法,對業者開出五萬元怠金的處分書,要求在卅天內停止對外營業。

交通局:斷水電、銲死入口

謝銘鴻說,這卅天是最後期限,期限過後業者若仍繼續對外營業,除停車塔斷水斷電,建管處也會銲死停車場入口禁止繼續使用。他說,確切執行日期已呈報市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