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洩密延宕案件 降級改敘

中央社/
14 年前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日電)台北地院家事庭法官鍾華因審理案件延宕、禁止社工陪同被安置少年受訊、對應保密的案件未依法保密等,遭監察院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今天議決將他降1級改敘。

公懲會表示,鍾華審理某家暴抗告案件時,歷時10個月又25天,期間有近6個月未進行而延宕終結,已超過司法院所訂抗告案件的「6個月」期限。此外,鍾華訊問被安置少年時,不准社工人員在場應訊,使該名少年訴訟權益受到損害,又未指示書記官辦理保密措施。

公懲會指出,鍾華製作另則不予安置事件的裁定書時,未依兒少法「不得揭露足以識別兒童及少年身分的資訊」的規定,使當事人在公開的裁定書上,身分足以識別。

公懲會認為鍾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未謹慎執行職務力求切實的宗旨,議決將他降1級改敘懲戒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