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合庫金子公司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因減資案向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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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年前
日 期:2011年12月01日公司名稱:合庫金(5880)主 旨:本公司代子公司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因減資案向債權人。發言人:陳美足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0/12/01 2.公司名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金庫銀行)與合作金庫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股份轉換方式共同成立合庫金控,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 100年9月22日金管銀國字第10020005320號函核准在案,並奉金管會核示於合庫金控成立後,合作金庫銀行應依所報計畫將所持有合作金庫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庫人壽)及合庫巴黎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庫巴黎投信)51%股份轉由合庫金控持有,使合庫人壽及合庫投信成為合庫金控之子公司。(2)合作金庫銀行持有合庫人壽及合庫巴黎投信之股份分別為2億400萬股及1,530萬股,為將股份改由合庫金控持有,合作金庫銀行擬辦理減資新台幣(以下同)15億2,439萬元退還長期投資即合庫人壽及合庫巴黎投信之全數股份予金控公司。本減資案並已洽獨立會計師就退還長期投資價值及抵充數額之合理性出具獨立專家查核簽證報告。(3)合作金庫銀行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800億元,分為80億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額為638億5,493萬元,合庫金控於12月1日成立後,合作金庫銀行預定於12月2日分割證券部門設立合庫證券公司,並辦理減資30億元,實收資本額減為608億5,493萬元。(4)合作金庫銀行擬訂明(101)年3月30日為本案減資基準日,減資15億2,439萬元,減少已發行股份1億5,243萬9,000股,將所持有合庫人壽及合庫巴黎投信之股權抵充減資股款退還予合庫金控,屆時本行實收資本額減為593億3,054萬元,分為59億3,305萬4,000股。(5)以上減資基準日若因客觀事實需要而有必要調整時,由合作金庫銀行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調整之。(6)合作金庫銀行減資案係為因應組織調整涉及之減資,實屬申請轉換設立合庫金控之必要程序,合作金庫銀行之業務及債權人之權利將不受影響。6.因應措施: 債權人如有異議,請於民國101年1月2日(含)前以書面方式提出,逾期視為無異議。7.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