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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政府置入行銷 審計部首波揪34件

自由時報/ 2011.11.24 00:00
不會同意核銷相關經費

〔自由時報記者羅添斌、陳慧萍、廖千瑩、黃維助/台北報導〕馬政府一再聲稱不做政策置入行銷,但各政府單位還是試圖偷渡,變相在電視及報紙做政策置入行銷。官員透露,審計部已揪出第一波違反預算法規定的政府政策置入行銷案,共計有三十四件,未來審查時將不同意核銷經費,相關經費進入決算時,也會予以剔除。

勞委會15行銷案占最多

據了解,違規政府單位包括新聞局、衛生署、國貿局與勞委會、客委會、農委會,還包括幾個地方政府等單位,其中,勞委會一系列有關「個案勞動故事」的行銷案,合計十五案(今年四月二十九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於同一平面媒體刊登),雖然標明勞委會及「企劃製作」字樣,但因沒有明確標示「廣告」二字,遭審計部認定違反預算法規定。

行政院:配合媒體作業

對於審計部的作法,行政院昨天回應指出,相關部門日前已經就監委所提的疑義進行說明,在辦理相關政策宣導時,有些是配合媒體實務作業方式,會以廣編特輯、專輯、特輯、企劃製作或專題等用語代替廣告二字,有些是配合業者傳播手法,並非以置入性行銷方式辦理,主計處將參考各機關的說明,妥為向審計部溝通。

勞委會:沒有違反法令

勞委會副主委潘世偉也表示,勞委會沒有違反法令,這一系列個案勞動故事行銷案,均已標註「勞委會企劃製作」,只是沒標註「廣告」兩字,使用「企劃製作」來標註,是一般業界通用的做法。勞委會勞工福利處說,已經向審計部說明,個案勞動故事依政府採購程序辦理,主要是宣揚尊嚴勞動理念,不算置入性行銷,也沒有不能核銷的問題。

不過,審計部官員透露,相關單位雖然事後都有說明,但都不被審計部接受。官員指出,監委吳豐山已在今年八月十日、八月三十一日及九月十三日分別約詢新聞局長、行政院主計處主計長及行政院秘書長,了解各單位為何還進行違反預算法的政策置入行銷。

吳豐山是在去年十一月針對政府置入性行銷及中國置入性行銷廣告提出調查報告及糾正案。吳昨天表示,相關單位後續處理情形,他仍持續調查,但此案還在調查中,細節不便對外透露。

據指出,監委及審計部此次態度強硬的關鍵,在於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無論係以任何型態」辦理政策宣導,都應標示清楚廣告二字,以及辦理機關名稱,任何以「廣編、企劃專題、廣編特輯」型態出現的政策行銷,都被認定是置入行銷、違反預算法規定,相關經費在辦理決算時都會被剔除,不得同意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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