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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交警亂收費 官員遭免職

中央社/ 2011.11.22 00:00
(中央社台北22日電)大陸央視報導,一輛運煤車行經山西省嵐縣和盂縣時遭交警攔截亂收費。山西省監察廳已決定對兩縣公安局、交警隊長予以免職處分;派調查組調查;進行全省運煤通道大檢查,嚴查「三亂」。

大陸中央電視台報導,一輛運煤車10月底行至山西省嵐縣和盂縣境內時遭交警攔下,交警分別收取司機人民幣100元(約新台幣480元)和50元(約新台幣240元),而且未開任何單據。

報導說,盂縣交警發現央視記者拍攝後,好幾名交警過來圍住運煤車,同時搶奪攝影機,予以滯留,毀損攝影機,最後交警再以「設備損壞補償」名義強塞給記者2萬元(約新台幣9.6萬元)。

報導說,大陸當局嚴禁的「亂設卡」、「亂罰款」、「亂收費」的公路「三亂」行為顯然依然存在。

對於山西嵐縣、盂縣等地交通民警亂罰款問題,公安部21日已要求山西省公安廳立即調查,依法處理。

大陸公安部表示,對亂罰款的,一律從嚴懲處;對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堅決撤職;對罰款不開票據「收黑錢」的,一經查實,予以開除或辭退。

山西省紀委監察廳副廳長李吉山表示,已將嵐縣、盂縣公安局長和交警隊長免職;組成3個調查組,調查媒體報導的問題,再予處置;進行全省運煤通道大檢查,嚴查公路「三亂」,保證運煤通道暢通。

大陸媒體報導,西煤東運的各個大小路段都設有眾多媒檢站,「三亂」行為已導致西部煤運至東部時,價格飆漲,加速近來電荒情形。

大陸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曾說,公路「三亂」包括未經政府批准擅自設立或增設收費站、檢查站;隨意查車,逢車必查,違規雙向攔車;超標準罰款,重複罰款;濫收過境費,擅自提高過路(橋)費;罰款、收費不給或少給票據;為其他部門代查、代收、代罰;自定標準收取高額拖車費和保管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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