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0/11/162.公司名稱:傳奇網路遊戲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購代收股款機構: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二、委託存儲專戶機構: 合作金庫銀行中崙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