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甲前教授論文涉抄襲 詐欺取財起訴

自由時報/
14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蔡淑媛/台中報導〕私立逢甲大學前女教授陳杏圓被查出九十四年升任副教授、九十七年升任教授,所提出供審查「公開發表」著作卅一篇,僅十篇能查得到,其中四篇引述出處錯誤、二篇並非是作者,其他四篇也無法證實她是作者。檢察官認為被告詐騙該校教評會,升任副教授每月多五千餘元薪資、升任教授每月又增加五千多元薪資,依詐欺取財二次起訴。

陳杏圓否認不法 已離開逢甲

陳教授在起訴書中矢口否認犯行,她供稱都用電傳投稿,如需修改,也是直接在文件上修改後再傳過去,後來改為email投稿,這些都是她本身投稿的文章。

逢甲主任秘書唐國豪表示,陳杏圓九十八年取得升等教授資格後,校方接獲檢舉信函指其著作抄襲,調查發現屬實,即取消其教授資格,同年離開學校,已不在該校任教,校方尊重司法調查。

該校教職員指出,師生對其評語不錯,她也積極參與校內學術研討,擔任副教授期間,是個年輕有為的教師,傳出她抄襲著作,大家都很驚訝。

陳杏圓原為逢甲大學助理教授,九十四年元月、九十七年十二月,分別向逢甲大學提出申請升任副教授及教授,九十四年提出七篇公開發表在國外期刊論文,九十七年提出廿四篇文章,此部分該校教評會僅以書面審查通過,獲改聘為副教授及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