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違反女童意願 色狼改判7年重罪

TVBS/
14 年前
發生在去年2月,高雄市甲仙一名6歲女童遭到性侵,不過一審法官竟然以「未違反女童意願」,輕判色狼3年2個月,引起公憤,還有網友串聯免職判決法官,案子再上訴,高等法院還針對女童再做鑑定報告,認為女童對於性行為並沒有同意也沒有判斷能力,改判嫌犯加重強制性交罪7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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