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詐騙集團避免被查扣,得手的錢幾乎不存銀行,而是買房充當藏錢基地,並指定集團成員任總管,管理藏匿的贓款。
有的首腦較謹慎,指派不同人,管理不同處所的贓款,「將雞蛋分散不同籃子」,萬一總管變節背叛,或警方查獲,才不致一夕泡湯。
詐騙圈盛傳,曾希哲遵循這個邏輯,買了許多房,裝潢時還刻意設置許多暗櫃,每個暗櫃可藏千萬現鈔,一旦要用錢,拉開一個暗櫃就能帶走千萬,也方便盤點。
據了解,2011年曾希哲落網後,將掌管現金的權力交給家人,後來他獲交保,但被警方盯得很緊,無法重操舊業,只能吃老本,但他好賭成性,進出台灣各地賭場,有人目睹他玩百家樂,才玩4把就輸了1200萬,但他毫不在乎,顯然資金「還很飽」。
曾希哲曾大贏,也大輸好幾回,金額都有億元之譜,據了解,管理現金的家人曾拿錢幫他還賭債,但一而再、再而三,家人怕他把錢輸光,後來不願處理賭債,以致曾希哲曾對友人感嘆「錢是我騙來的,竟然不能用,要我被賭場追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