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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即現個資 警M-Police系統監控街頭運動?

自由時報/ 2014.05.22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委員陳其邁及段宜康昨到警政署考察警用行動電腦( M-Police)運用狀況。警方表示使用均有內部控管,立委則質疑警方據此蒐集個資涉侵害隱私,要求警方在無具體犯罪事實的情況下,不能以維護治安為由,無限上綱窺探民眾隱私。

警政署︰法定職務範圍使用

由於M-Police有即時相片比對系統,只要對著民眾拍照,即可以此照片比對戶役政系統的國民身分證個人照資料庫,半分鐘不到即可比對出身分,陳其邁當場要求警方拍他「現場測試」,果然十多秒就現出他的照片個資,陳直說「果然很快、很準,不會有漏網之魚!」

段宜康和陳其邁及多位助理昨赴警政署,針對警方使用M-Police狀況進行考察,由警政署長王卓鈞率領主管列席。

警政署資訊室主任廖美鈴表示,民國一○一年推動「警政雲端運算發展計畫」,M-Police導入智慧型手機,並開發相片比對系統App程式,目前有二三六○部配置各警察機關,要求值勤員警在法定職務範圍使用。她強調,M-Police配給各派出所,制服員警須登記才能使用,用來為民服務或協助犯罪偵查,像協尋失智老人。

廖美鈴說,使用M-Police法源依據包含警察職權行使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戶籍法等,警政署也訂定警用行動電腦使用管理要點等規定,若員警不當使用讓民眾權益受侵害,一定追究相關人員行政和刑事責任。

陳其邁說,他是在學運期間發現有員警拿著iPad對著他拍,一問之下,才知警方原來有如此強大的系統,他要求如果只有單純集會遊行,對公共安全秩序沒有立即危害,不可以使用這套系統來秋後算帳。段宜康也以太陽花學運為例,強調警方不能對集會民眾標記「這些人未來有可能會發生事情」,就對他們拍照蒐集個人資料;他擔憂警方會濫用這套功能強大系統,不能只是警方自己說有內部控管,須要有外界監督機制。

特別的是,陳其邁在現場拿出那張「拿警棍揮舞的狠警」照片,要求用這套系統現場比對,找出此人,但警方以「翻拍照片光源不足」為由,表示比對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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