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報告:黃違失情節重大
依規定,監委可再度提案彈劾,被詢及是否再度提案彈劾黃世銘?洪德旋說:「不回應」;吳豐山也不願多談。民間司改會則建議洪德旋與吳豐山,提請再審查,發動第二次彈劾。
最高檢察署書記官長洪泰文說,對彈劾案的審查結果,黃世銘沒有任何評論,黃獲知此事時臉上沒有什麼表情,一如往昔淡定。
民進黨發言人王閔生則批說,黃世銘夜奔總統府,觸犯洩密罪經檢察官起訴,監院彈劾未過的決議與人民心中期待有很大落差。黃世銘已無資格領導檢察體系,籲黃知所進退、趕快下台!
票數過半 彈劾案才能成立
根據監察法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彈劾案審查會投票時,應有審查委員九人以上之出席,由出席委員用無記名投票表決,以投票委員過半數同意成立決定之。昨出席的審查委員有十人,亦即須六票同意彈劾案才過關,但贊成彈劾只有五票,彈劾案沒過關。
洪德旋與吳豐山歷經兩個月調查與約詢,完成關說、監聽與洩密案調查報告,認定黃世銘違法將監察通訊所得資料等內容,提供給馬英九與行政院長江宜樺,還指示特偵組檢察官公布通訊監察譯文與通聯紀錄,違失情節重大,昨提案彈劾黃世銘。
為調查此案,洪、吳兩人約詢過江揆、前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與黃世銘等人,原本想訪談馬英九,但遭總統府拒絕。
贊同監委怒轟:沒有是非!
這項彈劾案歷經兩個半小時的討論,部分監委在會中對調查報告提出質疑,包括提案監委認定黃世銘洩漏還在偵查中的案件算是洩密,但「什麼算洩密?」、「洩密的定義不清楚」;也有監委質疑,調查報告東扯西扯、牽扯太多人。對於彈劾案未過關,一位不願具名的監委氣憤地做勢握拳說:「我很生氣!沒有是非!」
曾送花力挺黃世銘的監察院長王建煊則說,監委獨立辦案,他沒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