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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民間通力 向4大黑心業者提團體訴訟

中央廣播電台/陳國維 2014.11.27 00:00
針對黑心油事件,相關機構將展開團體訴訟。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27日)委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和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協助消費者對頂新、強冠、北海、正義等4家業者提起團體訴訟,相關費用將由食安基金支應,民眾從12月起,可向各地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消保處處長劉清芳與消基會董事長陸雲27日在消基會共同召開記者會,宣布將受理黑心油事件團體訴訟,他們呼籲消費者團結起來,打擊黑心業者。

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指出,消基會主要替消費者爭取退還價金及精神撫慰金與懲罰性賠償金,消費者如果購買到頂新、強冠、北海、正義等4家業者製造或販售的商品,都可申請加入團體訴訟。

不過,游開雄表示,雖然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在這個月修正通過,但在精神撫慰金等非財產損害方面無法溯及既往,仍須採用修正前的食安法規定,因此在審理時,將考驗法院的智慧。他們希望能為民眾爭取每人新台幣500元到3萬元的賠償。游開雄:『(原音)這個11月18號的食安法的規定,有關因果關係推定的修法規定並沒有溯及既往的效果,因此在這次黑心油的案件當中,我們的估計是恐怕就要考驗法院的智慧。即使有這樣新法的修正,但對於實際上案件的審理當中,能不能夠基於這個法理來給予消費者舉證上的便利,我想有待觀察。』

消保處指出,消費者可先到消保處網站查詢不合格產品名單,再到消基會網站下載表單,向各縣市消費者服務中心、消基會台北總會與分會申請團體訴訟,受理時間從12月1日到明年1月5日。

至於台灣消保協會,則針對學校學生受害部分,即日起由各校蒐集有意願請求損害賠償的學生資料,移請台灣消保協會協助學生提起團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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