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表示,目前國人持中華民國核發的國際駕照雖已可在將近100個國家或地區短期使用,但各國對於長期居留其境內的外籍人士仍多規定須通過相關考試,在取得當地駕照後方可合法駕車。鑒於近年我國人赴海外求學或經商及居留之人數日增,為增進國人在海外生活便利,外交部及相關駐外館處積極與各國政府達成駕照互惠協議,其中包括若干交通管轄權隸屬於各州、省及邦的聯邦體制大國,目前共計85個國家或地區給予我國駕照持有人得免除筆試或路考,即可直接持憑申請換發當地駕照待遇,其中包括日本、韓國、泰國、越南、法國、義大利、澳大利亞(6州及2領地)、美國(15個州及1個自治邦)及加拿大(6個省)等我國人最常前往的國家或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