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有沒有這麼猴急啊?竟然就直接在騎樓地板上「嘿咻」!一名男子疑似酒後慾火焚身,竟然與一名身材火辣的女子,直接在大街騎樓地板、洗手台「做愛做的事」,時間持續10多分鐘。女子因「淫聲浪語」太大聲被路人聽到,當場報警檢舉,警方到場後女子反控遭男方性侵。
這起案件發生在2011年4月23日凌晨1時左右。基隆市一名46歲的男子,與一名身材火辣的30歲女子,在一間酒坊喝酒認識。事後男子陪女方搭計程車返家,2人下車後就「性致勃勃」,顧不得還在屋外,2人就直接在大街騎樓地上及洗手台等地「嘿咻」,時間達10多分鐘。
女子疑似情緒太high,叫床聲太大被路人聽見,隨即報警處理。員警到場之後制止2人行徑,男方疑似不滿「好事」被破壞,還和警方發生肢體衝突,女方事後向警方指控遭對方性侵,男方被依強制性交罪移送起訴。
法院審理之後,法官調閱監視錄影器發現,事發當時2人大街親熱,卻未見女方有任何反抗和呼救動作,性侵部分判決男子無罪;但2人當街上演「活春宮」被路人撞見,已經涉及公然猥褻罪,基隆地檢署18日依法將2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