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國道員警,因覬覦年輕小姨子肉體,竟光天化日溜進借住家中的小姨子房間,趁小姨子熟睡時將內褲脫到大腿,塗抹潤滑液後以生殖器磨蹭企圖性侵;全案經上訴高院後,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根據媒體所獲消息,該名涉嫌性侵小姨子未遂的陳姓40歲國道員警,前年2月趁妻子外出,溜進借住家中的小姨子房間,趁其熟睡意圖性侵,犯案過程中小姨子雖被驚醒卻不敢直接喝止,先是裝睡說夢話,後來又翻身閃躲,但陳男卻依舊迂迴企圖性侵,直到陳妻打電話來,才迅速溜出房間。
事後小姨子不甘受辱憤而提告性侵未遂,經一審法院審理後,依趁機性交未遂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年8個月,上訴後賠錢與小姨子達成和解,因此獲高院改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內須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