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南市震災造成嚴重損傷,中央是否要制定特別條例?行政院務委員蕭家淇今(15)日表示,已就相關法令進行研議,預計16日上午召開跨部會會議,下午邀受災地方政府開會,18日確定是否訂定。
行政院長張善政14日召開「0206震災優先處置事項研商會議」,指示蕭家淇研議是否能比照九二一地震、莫拉克風災等情況,訂定台南市震災特別條例,並於18日決定是否定訂。對此,蕭家淇表示,明天上午各部會開會後,下午邀台南市和高雄市政府代表開會磋商。
蕭家淇表示,這次震災公共工程毀損情況較少,重建預算應沒問題;至於社區重建部份,則需進行都市更新,包括災害防救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都有相關授權與規定,目前正在進行相關法令盤點,找出適用的法規與授權。
在預算方面,蕭家淇指出,行政院特別統籌分配稅款目前約有新台幣200億元、賑災基金會經費約50億元,加上第二預備金等,約還有2、300億元額度可用於重建工作。
至於是否制訂特別條例,蕭家淇說,要看地方政府需求,以及現行財政與制度能否能克服、解決,如果現行預算及法令足夠,就不需訂特別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