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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三法貼心設計 比賽及表演不得插播廣告

NOWnews/ 2016.02.13 00:00
科技中心/台北報導

新的一年到來,通訊傳播法制也有全新的面貌。解決當前廣電產業急迫問題的新「廣電三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全文修正及廣播電視法部分修正),歷經5年多完成立法,今年1月8日生效施行;另一方面,接軌全球通訊傳播發展的匯流五法草案(電子通訊傳播法、電信基礎設施與資源管理法、電信事業法、有線多頻道平臺服務管理條例、無線廣播電視事業及頻道事業管理條例),於去年底已函報行政院。到底這兩個法對大眾生活有什麼影響,NCC做了說明。

NCC指出,新的「廣電三法」擺脫媒體戒嚴舊思維,從類比時代向數位匯流推進,為當前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提出具體解決方案,也加強維護公共權益。例如修正後由系統經營者自行決定其經營區規模,新進業者可以隨時進入市場,既有系統經營者也可以隨時擴增經營區,不僅系統經營者擁有經營的彈性空間,消費者也享有更多不同選擇。

新的「廣電三法」也有一些貼心設計,例如明定運動賽事及藝文節目,不能任意中斷節目插播廣告(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6條),看比賽及表演一氣呵成;新聞及兒童節目也不能置入性行銷,確保大眾的閱聽權益。

NCC更指出,數位匯流在日常生活已經無所不在,比如透過電視、電腦、手機上各種不同平台收看多樣的影音內容,Line、Facebook等新興通訊軟體也大幅取代傳統電信服務,都已是大家生活的一部分。可是現行電信法與廣電三法還是通訊、傳播涇渭分明,以高度管制束縛科技創新。因而新出爐的匯流五法,就是要正視科技發展帶來跨網、跨業、跨境、面對全球化競爭的通訊傳播環境,揚棄過去以業別分立垂直管制的法律框架,改以匯流、開放、安全為指標,建立適合網網相連的水平行為的治理架構。

舉例來說,目前的有線電視會轉化成有線多頻道平臺的電信服務,讓有線電視網路與電信網路融合,不僅讓有線電視加速數位化,甩脫笨水管,能透過寬頻提供用戶多元服務,也引進競爭活水,提供民眾更多樣的選擇。

NCC特別強調,新的匯流五法不僅顧及產業發展,更關注區域均衡發展與民眾權益保護,例如明定將自電信業務招標拍賣的收入提撥一定比例,從事偏遠地區電信網路建設(電信事業法草案第52條),又如將建立頻道內容公眾評價機制,讓民眾當家作主,參與頻道內容評鑑(無線廣播電視事業及頻道事業管理條例草案第63條)。

NCC表示新的「廣電三法」是在朝野政黨一致共識下完成立法,展望未來,匯流五法將創造更廣的寬頻網路,讓全民共享匯流發展的「數位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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