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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醬油都得改名 義美批:政府不宜強迫業者

NOWnews/ 2015.12.06 00:00
記者彭夢竺/台北報導

衛福部食藥署曾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含米量未達50%必須要改名、標示為炊粉,對此,義美食品表示,政府這樣只是強勢規範改名,應該要求生產廠商負起責任的是標示清楚,對於產品名稱政府應該適度尊重「民間古早傳統用語」,絕對不宜強行強迫業者更名。

衛福部食藥署公告「含米量100%,才可標示為米粉,或純米粉;含米量50%以上可標示為調和米粉;含米量未達50%,必須要改名、標示為炊粉。義美指出,一年多來,除了生產廠商怕被稽查、被怕懲處開罰,包裝上必須要按照規定印製標示外,實際上仍是以「米粉」與日本客戶溝通、以「Rice Noodle」與歐美客戶溝通,「Steamed Powder炊粉」對歐美客戶而言,根本不知道是什麼。

義美表示,政府這樣強勢規範改名,若與民間古早傳統認知強行對抗,在當時頒布後24小時,事實上也是被迫妥協,既然國內外客戶不理,消費者也不甩,綜觀整個事件,無人受益、政府威信卻大損,又造成生產廠商大量包裝材料報廢、重新印製的浪費,政府有必要再堅持其他數10項「民間傳統用語」必須要改變名稱的運作嗎? 義美說明,根據據瞭解政府正要規範醬油分類、分級、改名,其中可能會有一種「胺基酸液」的名稱出現,試問消費者瞭解它是醬油種類之一嗎?政府應該要求生產廠商負起責任的是標示清楚,產品名稱應該適度尊重「民間古早傳統用語」,絕對不宜強行強迫業者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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