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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C內賊詐領3千萬 9人遭北檢起訴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3.12.27 00:00
新頭殼newtalk2013.12.27 翁嫆琄/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宏達電內賊案,今(27)日偵查終結,依違反《營業秘密法》、《證券交易法》等罪名起訴宏達電首席設計師簡志霖、設計部處長吳建宏等6名員工及3名供應商,此案也成為營業秘密法修法後的起訴首件案例。

北檢偵辦宏達電未發表的圖形介面遭竊取案,此案被起訴的對象除了宏達電公司首席設計師、工業設計部副總經理簡志霖、工業設計部處長吳建宏外,還包括工業設計部資深經理黃國清、黃弘毅、製造設計部經理洪琮鎰、員工陳枻佐及供應廠商張俊宜、陳榮元及陳忠貴。

檢方指出,宏達電工業設計部副總經理簡志霖、工業設計部處長吳建宏身為宏達電高階經理人,受到公司重用及裁培,卻私下拉攏部屬在外另行成立公司,並於6月23日在中國北京洩漏宏達電商業機密的ICON圖形設計私自加以重製後,引為簡報內容,在中國北京洩漏予他人,以作為雙方將來在大陸地區所成立之新公司所用給他人,已違反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2第1項罪嫌。

另外,簡志霖及吳建宏等人也連續以浮報、虛報款項及收受廠商回扣之方式,向廠商收取新台幣3356萬6000元。

北檢表示,簡志霖犯後仍飾詞狡辯,否認部分犯行,承辦檢察官認為惡性非輕,建請法院對簡志霖從重量刑;另外,洪琮鎰則一再飾詞狡辯,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檢察官也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同時,簡志霖等人另涉及證券交易法背信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至於黃國清、黃弘毅、陳枻佐、陳榮元、陳忠貴、張俊宜6人已自白犯行,黃國清、黃弘毅也與宏達電公司達成和解,並獲得公司原諒,檢方對黃國清、黃弘毅、陳枻佐、陳榮元、陳忠貴、張俊宜,建請法院從輕量刑;其中,黃國清、黃弘毅部分,另建請宣告緩刑,以啟自新。

北檢說,全案今天移審台北地方法院,下午提訊會押被告簡志霖及吳建宏至法院,將由法院開庭決定是否續押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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