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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年房屋買賣 掌握19要訣不吃虧

好房News/ 2014.01.28 00:00

好房News記者馮牧群/採訪報導

房產交易涉及多種法律,牽涉事務繁雜,且攸關個人財產,交易糾紛時有所聞;包括「房屋漏水」、「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隱瞞重要資訊」、「定金返還或斡旋金轉成定金」、「施工瑕疵」、「仲介斡旋金返還」、「服務報酬」都在榜上有名,若能買賣前先把握要訣,將大幅減少發生糾紛的機會。

看屋時心要靜、氣要沉,才不會倉促做出錯誤決定。(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拍攝)

內政部建議,民眾購買或出售房屋,不妨參考下列注意事項。 購屋族: 1.找合法不動產經紀業。 2.無論預售屋或成屋都要實地勘查。 3.瞭解賣方賣屋原因。 4.不要貪小便宜,可至「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查詢市場成交行情。 5.考慮本身財務狀況,不要倉促下決定。 6.付定金前詳看所有權狀並計算面積、產權。 7.詳閱買賣定型化契約及瞭解稅費負擔才與所有權人簽約。 8.指定地政士簽定買賣契約及辦理產權移轉。 9.要求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及解說不動產說明書。 10.服務報酬自由議定但不得超過內政部規定上限。 售屋族: 1.找合法不動產經紀業。 2.寧可以一般價格賣房,不要貪高價位出售受騙,而拿不到價金。 3.買賣契約書中應載明各種稅費由誰負擔。 4.詳閱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 5.提高或降低銷售價格時,必須於委託期間由賣方與仲介業者雙方簽章確認。 6.契約書由賣方及買方共同或買方、賣方協商指定地政士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及相關手續。 7.服務報酬的支付不得超過內政部規定。 8.重要交易文件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 9.確認不動產說明書內容等。 有其他疑慮的民眾,可至內政部地政司網站或不動產資訊平台瀏覽或下載各項不動產交易定型化契約、消費者買賣房屋須知及民眾看屋注意事項等。

原文網址: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9145154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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