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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土石方堆河床 屏縣水利處開罰

客家電視台/ 2015.11.26 00:00
【潘成旺 屏東】

因為有大批的營建剩餘土石方堆棄在東港溪與萬巒大排的河床上,讓附近民眾擔心廢土,會汙染土地及影響排水,屏東縣地政處、環保局、水利處以及國有財產署等單位會同潮州鎮公所及萬巒鄉公所,25日到新潮州大橋會勘整地工程,相關單位表示,會勘後已有侵占國有地及違規回填,營建剩餘廢棄物等明確事項,屏東縣水利處,彙整各單位意見之後,將對地主及業者開罰,並要求限期改善

萬巒鄉農業課人員:「這算農地也算河川區,河川區就不能填,(營建剩餘土石方)這些。」

結合6個單位聯合會勘,位於萬巒鄉轄區,近萬巒大排水的整地工程,各單位分別指出違規的部分。

屏東縣地政處科員vs.土方業者:「看目前你填,你是這樣子整個拉過去,271(地號)跟272(地號),你整個都有給人家用到,至於你有沒有跟271、272的地主,你有沒有取得他們的同意,這個部分我們要再查證一下。」

這起整地工程,不止侵占到私有地,甚至還被查到,已侵占了國有土地。

國有財產屬科員vs.土方業者:「到時候我們會公文給你,要你恢復原狀,如果沒有恢復原狀,就把你移送法院,不要啦!」

屏東縣環保局科員vs.土方業者:「你不覺得會填過家嗎?我就想說有證明嗎?以為地主有申請,我才OK才出料,大姐你是今年才做土方嗎?你現在才做土方的嗎?你說這些話可信度不怎麼高。」

萬巒鄉公所農業課人員,則拿出農地填土注意事項,第六項明文規定,不得回填,營建剩餘土石方及廢棄物,地主回填的項目已經明顯違法,又明顯侵占到私有地和國有地,縣府將會勘結果請地主改善。

河川駐警 顏先生:「我們會依照縣政府,非都市土地,執行非都市土地,違規使用案件的辦法,簽回各相關單位,是不是有違反其他法令,然後依規定辦理。」

這塊堆滿營建剩餘土石方的土地,面積約達1公頃,近3層樓高的土方,並在靠近萬巒鄉頭溝大排旁,經過初步會勘,這項整地工程至少已涉嫌,侵占民地與國有地,與農地不得回填營建剩餘土石方及廢棄物等事項,屏東縣水利處表示,會整合各單位的會勘意見之後,再依相關法令,對地主及回填業者開罰,並要求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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