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11/292.公司名稱: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緣本公司與開曼晨星合併案依中國商務部附條件之核准中要求雙方制定符合核准條件之工作方案commit中國商務部審查,經審查後現已取得方案之核准通知,後續本公司將依相關法令進行合併交割程式,合併案基準日暫定於103年2月1日不變。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