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十年未修,國人參團常發生入住面向峽灣房竟成面壁地下室、或臨時安排購物行程等爭議。行政院消保處昨公告大翻修版本,若無標示最低組團人數,一人報名也得照樣出團;食宿、行程與原定不符,若業者無法出示差價,應給消費者旅費百分之五作為補償。另也不得臨時安排購物行程,領隊須徵求旅客同意(過半同意)才能突增購物;且消費者參加購物行程,業者須兼「售後服務」,旅客返國後一個月內若發現產品有瑕疵,業者有義務協助處理,不得拒絕。~聯合報2016年 8月30日頭版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