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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奔200公里回鄉投案 警鼓勵悔改

中央社/ 2016.08.24 00:00
(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24日電)1名通緝犯搭小黃奔馳200公里,返鄉雲林台西投案,還說這樣比較安心,員警鼓勵他說,希望不再抓你,以後相遇能大方打招呼。

雲林縣警察局台西分局今天指出,凌晨2時左右,台西派出所走進1名男子,主動表示有3個案子在身,被法院通緝,自行投案,希望服刑後好好工作。

這個舉動讓員警相當驚訝,一問才知,民國67年次的林姓男子,有毒品及竊盜等多項前科,曾在台西犯案被列為治安人口,通緝期間逃到桃園居住。

林姓男子向警方供稱,花了新台幣好幾千元車資,搭乘計程車奔馳200公里,回到雲林投案,看到桃園工作機會很多,希望早點將官司解決,好好工作,不想再過打零工、有時沒錢吃飯、躲躲藏藏的日子。

員警問他為何回到雲林投案?他供稱,「回到雲林較安心,就算是回鄉吧」,員警勸他真的要徹底悔改、重新做人,林姓男子頻頻點頭說一定會,員警也回答,希望以後不再抓你,若相遇能大方打招呼。105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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