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指出,根據台北市政府去年5月調查「遠雄大巨蛋案」調查報告書,在馬總統擔任台北市長任內,規避正常議約程序,私下同意免除大巨蛋標案得標廠商遠雄集團法定應記載的營運權利金,有涉圖利遠雄之嫌。
至於洩密案,黃帝穎認為,馬總統曾任法務部長卻知法犯法,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共犯洩密;而「財產來源不明部分」,黃帝穎說,總統月薪新台幣47萬6000元,每年馬捐款半薪後,存款應剩285萬元,但根據監察院民國101年公布的月薪超過48萬元,明顯有問題。
黃帝穎表示,馬總統已近罪證確鑿,呼籲檢察官就這3案展開偵查,因此今天前往北檢告發,同時聲請限制馬總統出境,進行必要的證據保全。105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