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偵七大隊今天說,以陳女為首的補教公司從民國101年起收購北部地區多家國中、國小補習分校,並對外宣稱可用數位化教材輔助學習,透過辦理說明會,吸引家長到場聆聽並鼓吹簽約購買。
但在去年底有股東陸續報警,指稱簽約後卻聯絡不到陳女等人,且有多家分校關閉,研判業者可能捲款潛逃,另有家長投訴消保官,指稱被業者矇騙並簽下分期付款簽約書,事後沒拿到教材,還被融資公司討債。
刑事局獲報後查緝,發現陳女夥同有詐欺、背信等前科56歲李姓女子看準少子化及數位化成立數位補教公司,但卻以公司當吸金詐騙工具。
該公司打著兒童數位學習口號,推銷隨身家教系統,收購雙北、桃園、宜蘭補習班壯大名聲,並在信義區知名飯店開說明會取信投資人、補習班及家長;陳女等人招攬資金挹注後,再利用各種方式及名目移轉,債留公司,詐害投資人。
刑事局發現,陳女以設立補習班為幌子,用高額紅利誘騙簽訂合夥契約,同時和家長簽訂單套價值新台幣16萬元數位課程契約,再把契約債權轉賣給融資公司套利,初估詐騙6000多萬元。
警方訊後依違反詐欺、偽造文書及公司法、商業會計法等罪嫌把陳女等3人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