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指出,601旅函請調查勞乃成等人涉犯要塞堡壘地帶法之非法入出及攝影要塞處所、陸海空軍刑法之竊取及侵占軍用物品,即阿帕契直升機飛行頭盔、洩漏軍事機密、洩漏國防秘密、欺瞞衛哨、刑法之洩漏國防秘密等罪嫌案件,經偵查終結,認為被告勞乃成及貴婦團等15人犯罪嫌疑不足,依法為不起訴處分。
桃檢表示,經去函國防部後,經國防部認定陸軍航空第601旅駐地並非要塞、堡壘,也使得拍照照片、飛行頭盔等不被列為軍事機密;桃檢不起訴後,依法仍須送台高檢再議審核認定是否無誤。台高檢9月初分案審查。
台高檢指出,勞乃成等被告涉嫌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20條第1項、第21條部分,由桃園地檢署依職權送再議部分,經審查後,今天撤銷不起訴處分,發回桃園地檢署續行偵查;至於具體發回理由,無法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