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名鄭俊松的釋傳孝,自民國66年起陸續接任慈恩寺等多間寺廟住持,並創辦屏東慈恩佛教學院,地方人士粗估學院海內外廟產近新台幣百億元。
釋傳孝胞兄鄭俊城向法院提告,主張戴漢威是馬來西亞人,幼年時為來台灣讀書寄住在屏東慈恩寺附設仁愛之家,因就學才由當時寺中比丘具名辦理收養手續,但戴男在屏東佳冬國中畢業後就離台返回馬來西亞,後來也未與釋傳孝聯繫,收養也未登記,雙方間顯無收養,戴男應無繼承權。
戴漢威委任律師答辯,表示當初收養是經法院裁定生效,事後沒登記是因為他和養父釋傳孝都不諳法律,雙方確有收養關係。
屏東地方法院審結判戴漢威勝訴,鄭俊城不服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終結,承審法官認為釋傳孝收養戴漢威雖經法院裁定,卻長達20年未登記;另查出戴男84年離台時,文件上法定代理人仍填載生父母姓名,而非養父釋傳孝,諸多事證認定收養真實性有疑問。
高雄高分院認定收養無效,撤銷原判決,改判鄭俊城勝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