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男幼時去算命,賴姓算命師說他「長大會當法官」,他長大成了工程師:後來想換工作,賴男又預測「年後會比較順」,卻未成真。
邱男不滿賴男預言屢屢落空,在民國101年4月到賴男住處質問「為什麼我還沒找到工作?」後離開,後來帶汽油回到賴家縱火,所幸路人見狀報警協助滅火。
賴男事後解釋是鼓勵邱男「好好讀書、以後可當法官」,不是算命,邱男沒努力念書,自然當不成法官;至於換工作預言,是他聽說兒子任職的科技公司年後會徵才,但邱男卻連履歷都沒投。
邱男在法院審理時否認縱火,堅稱當晚只是提水果去供佛,算命師不在家就離去。但新竹地院根據監視器錄影等證據認定犯行明確,審酌他只因算命結果不準就輕率縱火,若沒及時滅火,恐釀成嚴重災害,且犯後態度不佳,依公共危險罪判刑3年8月。高院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