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PRP近年不斷出現在媒體廣告中,在醫美方面宣稱可讓皮膚再生、修補或撫平皺紋;在骨科可治療退化性關節炎或幫助運動傷害修復、甚至可施打在陰莖上讓性能力回春。
她說,PRP療法不論在醫美或關節都屬於實驗療效,無法確定療效,屬自費項目,收費價格在新台幣1萬5000元到5萬元間,衛福部應加強取締並嚴處非法PRP療效廣告。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商東福表示,PRP如果用於治療如退化性關節炎,醫師須清楚告知病人並取得同意。如果要對外宣稱療效,一定申請臨床、人體試驗,否則地方政府衛生局應依法訪查,違者處醫療機構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醫療機構的負責醫師若1年內遭處罰3次等情況,最重可吊銷醫師證書。
是否管制PRP,他說,將來醫政會議開會時特別提出,請各地衛生局依法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