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日前通過監委劉德勳、仉桂美和王美玉的提案,彈劾601旅前旅長簡聰淵、勞乃成和人事科長陶國禎等3位軍官。國防及情報委員會上午再對601旅所涉的行政管理違失,包括門禁鬆散、棚廠管制失靈、未依規定落實飛行頭盔之存管與清點等情節,糾正國防部。
糾正案文指出,601旅未落實執行營區人、車管制及會客查驗規定,門禁鬆散,不但影響營區安全維護,並導致事件爆發後,僅能憑勞乃成片面之詞對外說明,造成調查結果偏誤,嚴重打擊國軍形象
監委調查指出,601旅之棚廠管理,不但未落實會客人員身分查驗與登記、未收繳進入棚廠人員之智慧型手機暫予存管;甚至放任會客人員隨意登機及拍照。
此外,棚廠監視器主機自104年3月7日斷電到3月30日均無人發覺、監視系統USB金鑰並無律定保管權責且監視畫面無人監看、棚廠出入口未建置「手機存放櫃」及張貼「機敏場所警示標語」。監委認為601旅棚廠的軍機保防及安全管理顯有嚴重怠失。
而對勞乃成私帶飛行頭盔參加派對,監委認為突顯601旅在領導幹部的選拔、考核、教育有重大疏失;該旅攻2隊逕同意種子能量教官自行保管飛行頭盔,以及裝備清點不確實,是重要軍品管理不善的重大違失。
此外,國防部依要塞堡壘地帶法第18條公告列管的要塞堡壘,並未包含601旅營區(即龍潭軍用機場);然而91年間該法增訂第7-1條第2項明定軍用機場一定距離禁養飛鴿,並授權由國防部會同有關機關劃定公告。
監委認為,這因此產生龍潭軍用機場既非「要塞堡壘」、但禁養飛鴿公告的法源依據卻規定在要塞堡壘地帶法的疑義。因此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中,一併建議國防部全盤檢視該法相關內容,研議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