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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抽驗湯圓火鍋料 全數合格

中央社/ 2015.12.15 00:00
(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15日電)桃園市衛生局10月起抽驗大賣場及傳統市場湯圓及火鍋料產品共70件,檢驗防腐劑,豆製品加驗二甲(乙)基黃、過氧化氫等項目,結果全數合格。

桃園市衛生局今天特別呼籲食品業者,於使用食品添加物時,務必遵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否則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同法第47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桃園衛生局說,湯圓、火鍋料及豆腐等製造及販售之場所也須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確保所製售之產品符合衛生安全,讓民眾吃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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