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聖荷西聯邦法院法官高蘭惠2日批准這宗和解案。本案去年曾以3.245億美元達成和解,但遭高蘭惠以不當為由駁回。
根據美聯社報導,這宗官司聚焦在禁止蘋果、谷歌和其他科技大廠相互挖角彼此的員工。員工的律師代表主張,這起祕密協議不合法的壓低受影響員工薪資。
但本案自2011年告上法院以來,矽谷科技業招募員工生態丕變,矽谷公司如今經常挖角其他公司的工程師,協助他們提出新創意,開發熱銷的科技新產品。
這起官司涵蓋從2005年到2009年期間。超過6萬4000名科技員工,每人可以拿到約5800美元(折合新台幣約18萬9900元)和解金。(譯者:中央社劉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