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報今天報導,廣州市政府昨天審議通過「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定」,這項規定審議了4年,重點是從源頭減量、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來處理垃圾。
根據規定,單位和個人應該定時定點棄置生活垃圾,違者個人最高罰款人民幣200元,單位最高罰5萬元。
報導沒有說明有關規則何時實施。
南方都市報今天報導,廣州市政府昨天審議通過「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定」,這項規定審議了4年,重點是從源頭減量、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來處理垃圾。
根據規定,單位和個人應該定時定點棄置生活垃圾,違者個人最高罰款人民幣200元,單位最高罰5萬元。
報導沒有說明有關規則何時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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