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導,寧波市政府常務會議最近審議通過「寧波市特殊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規定自5月1日起,對於高溫、低溫、颱風、暴雨、暴雪、道路結冰、強對流以及空氣重汙染等8類特殊天氣,對從業者的職業安全及健康給予有效的勞動保護。
辦法規定,當氣象台發布颱風、暴雨、暴雪、道路結冰以及空氣重汙染紅色預警訊號時,除必要的公共保障、公共服務和搶險救災等直接保障城鄉運行的用人單位,其他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臨時停產、停工及停業等措施。
至於在嚴重空汙時必須工作的職工,用人單位除需向勞動者提供口罩等防護用品,還需按日給予相當於上月每日平均工資的補貼,否則將被處罰,最高可處人民幣3萬元(新台幣約15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