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規定,患有癲癇症者不得報考汽、機車駕駛執照,部分患者可能取得駕照後才患病,也可能刻意隱瞞病情,交通部考量民眾行車安全,原訂去年9月全面註銷駕照,引發民間團體反彈才暫緩該政策。
台北榮民總醫院癲癇科主治醫師、台灣兒童伊比力斯協會秘書長陳倩今天表示,全台約有20多萬名癲癇患者,有超過半數疾病控制良好,與正常人無異,僅有3成屬頑固型癲癇症。
陳倩指出,他們並不贊成癲癇患者領取職業駕照,但不應剝奪控制良好的癲癇患者行車用路權,呼籲交通部比照美國規定,如患者2年內未發病、由醫師證明病情控制良好,應有條件放寬讓患者也能持有駕照、開車,未來會將建議提供給交通部參考,盼年底前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