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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科醫師:生產計畫因人而異

中央社/ 2014.07.24 00:00
(中央社記者陳思慈台北24日電)台大醫院產科醫師李建南說,孕婦在制定生產計畫書應和自己的產科醫師充分溝通,了解自己到底適合何種的生產方式。

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說,近日接到衛福部公文,要求婦產科醫學會依照衛福部提供的生產計畫書,制定一個標準生產計畫書範本。

台大醫院產科醫師李建南說,生產計畫書也是一種生產方式,但同一份企畫書內容並不適合每一位孕婦。制定生產計畫書時,應有配套措施輔助,如:孕婦不想切開會陰生產,在產前要執行會陰按摩,訓練會陰肌肉,才能進行。

黃閔照說,在合乎醫療規定下,孕婦在產前可和醫師溝通想要的生產方式,有利於孕婦及胎兒的健康安全。一個好的計畫是具有多變性及高配合度,不應該是一個制式化的計畫書。

李建南強調,在沒有完善的配套措施和資源下,不應貿然執行一個制式計畫書,當在生產過程中,若發生疏失,責任的歸屬將無從追究。

醫學會表示,俗諺「生贏雞酒香,生輸四塊板」,形容生產的風險和不可預期性。即使台灣孕產婦的死亡率降到10萬分之4~8之間,但仍無法完全避免孕婦在生產時的不幸。

台灣過去因少子化,民眾對醫療品質要求甚高,新生兒稍有差池,動則提告,導致產科人力大量流失。切勿再盲目訂定不平等契約,忽視醫師與孕婦醫療安全。

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今天在記者會強調,制定生產計畫書是增加醫師與孕婦的溝通,不是合約書,也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醫師與孕婦之間的溝通工具,及孕婦人權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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