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昨日選出十名中常委,菊系原有意推舉前高雄縣長余政憲參選,但他去年因南港案二審被重判二年六月徒刑,為避免爭議而改推李清福。
但李清福在任橋頭鄉長任內,辦理四百多件小型工程案,涉收受部分廠商賄款八七三萬元,被高雄分院更一審判刑六年,併科罰金三百萬元,身分也引發質疑。
對此,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強調,現行民進黨的選舉資格條例,並無針對「黨職」進行規範,因此日前經中常會審查後,確認李清福參選「有效」。
據了解,李清福之所以讓陳菊甘冒「黑金」質疑也不惜力挺,關鍵在於有意爭取連任大高雄市長的陳菊,必須借重李清福在地方上的人脈。
知情人士指出,李清福早期與掌握高雄黑派的余政憲家族互動密切,但雙方因故發生衝突,遂在前高雄縣長楊秋興的協助下攻下農田水利會,勢力從此極速擴張;當時余政憲因角逐立委失利,有黑派色彩的李清福,大幅接收余家在原高雄縣的勢力,因而被稱為「黑派新教父」。
該人士說,雖然李清福始終都是民進黨籍,但過去紅派少主、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在政治勢力的考量下,也一度與李清福結盟;加上楊秋興的加持,李清福人脈、資金實力雄厚,「講更白一點,高雄市長陳菊都要買他的帳。」
民進黨人士說,此次中常委選舉,陳菊的副市長劉世芳只被安排為與新潮流合作共推人選,但李清福卻是陳菊「唯一代理人」,顯示陳菊將他視為未來在中央黨部的「分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