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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保證出團藏玄機 消保處:涉廣告不實

卡優新聞網/范詩敏 2017.03.21 00:00

上半年連假多,許多民眾規畫出國旅遊。但有旅遊業者打出「保證」出團的號召,事實上詳細閱讀訊息,才發現其中「暗藏玄機」,業者僅以一般大小字型說明仍有「最低組團人數」限制。消保處質疑,此舉恐已涉及廣告不實,提醒消費者簽約時,務必「睜大眼睛」看清楚合約,以免「賠了夫人又折兵」。

消保處檢視旅行業者網站資料,發現部分業者在網站首頁,強打「保證出團」產品,細讀行程資訊時,發現仍有「最低組團人數」限制,且以一般文字大小顯示,若未進一步閱讀資訊的消費者,恐怕不容易發現。像是在旅遊契約書、活動附註、注意事項等網頁,也才會記載出團人數必須在限定數字以上等相關字眼。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消費者一開始被顯著「保證出團」文字吸引,卻忽略「魔鬼藏在細節裡」,原來另有「最低組團人數」記載,而誤以為「只要報名參團,就一定會出團」。消保處認為,業者疑似涉及廣告不實,更有可能違反交通部觀光局公告的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比照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對於組團旅遊最低人數說明時,明定旅遊團有限定人數簽約始組成時,要是未達人數,業者應至少在7日前通知旅客解除契約,否則應賠償旅客損害;若是沒有明確記載人數,可被視為無最低組團人數;而保證出團者也比照辦理。

消保處已請交通部觀光局針對疑義,向旅行業進行積極宣導,要是推出「保證出團」、「最高組團人數」產品,就應在廣告文件、網頁或行程表上,以顯目的文字寫清楚細節限制,比方「保證5人出團」等。

消保處呼籲,業者應趕緊檢查所屬網頁,如有「保證出團」旅遊產品者,須將「保證出團條件」以顯著方式併同載明,避免散落各網頁中,否則容易衍生廣告不實及消費糾紛。並提醒消費者,簽約時,除仔細看清楚業者提供契約條文是否符合觀光局公告的契約規範外,最好將旅程相關的廣告、文宣、行程表或說明會說明內容等資料保存好,當萬一發生糾紛時,可作為雙方責任釐清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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