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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素貞倒閉前有徵兆 消基會籲懲罰性賠償

卡優新聞網/范詩敏 2016.05.04 00:00

邱素貞瑜珈天地驚傳歇業,員工、會員都傻眼,更有人繳了數十萬會員費,恐面臨求助無門窘境。消基會認為業者定型化契約顯然違反「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和「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消費者有權向業者求償。而唯有板橋加盟店願意釋出優惠給其他分店會員上課。

消基會在4月28~29日就接到136通,有關邱素貞瑜珈天地倒閉的投訴電話,其中不乏有報名終身會員、師資培訓會員等,爭議金額由14,400~22萬元不等。在一般會員中,已繳清學費者希望未授課程能依比例退費,尚在分期繳納者則訴求停止付款;至於師資培訓會員則要求將剩下的認證課程完成,並取得邱素貞瑜珈天地頒發的C.S.J YOGA師資培訓養成班結業證書,或同樣效力的資格認證。

由會員組成的自救會表示,在業者歇業前,就出現不尋常的徵兆,像是大量資深瑜伽老師離職,並私下暗示會員趕快把課程上完;業者將門禁改為指紋辨識,並在歇業當天以「下午有消防演習」為由,要全體人員離開,之後還將指紋資料刪除,導致隔天連店長、老師與學員皆無法進入;去(104)年開始推出學費要價12萬的師資培訓保證班,保證「取得證照」與「就業」。

消基會指出,業者顯然違反「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和「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短期補習班最長修業期限不得超過1.5年,而業者卻強打2年、5年,甚至終身永久的會員制,違法使用「終身」、「永久」等用語。而學員向資融公司貸款分期繳納學費,也違反業者不能與資融公司配合的規範,若終止學籍時更要負擔分期手續費;同時,契約審閱期僅5天,違背30日以內的合理審閱期要求。

消基會建議,業者若無法繼續提供課程服務,並確定無復業的可能,消費者可依「民法」債務不履行規定,向業者請求損害賠償,並可依「消費者保護法」提出懲罰性賠償金。呼籲政府要「硬起來」,落實平時抽查考核,並在業者財務發生危機或出現惡性倒閉徵兆的第一時間立即介入,使後續的糾紛與損害降至最低。

雖然,邱素貞瑜珈天地都停止營運,不過板橋加盟店則表示與陳玉芬的債務無關,並且願意以月費5折價即1,900元,或單堂課150元的優惠價,提供其他分店會員上課,且不會影響循法律途徑向邱素貞瑜伽總部負責人及其公司求償權利。

而邱素貞瑜珈負責人陳玉芬日前在臉書發文,強調公司財務只是一時調度不及,並無債務超過財產,更不會倒閉。近期已有新資金投入,只須再一點時間處理,各店將再度開業。雖然有網友深表支持,但也有網友希望業者拿出誠意與魄力解決此問題,以維護員工生計與公司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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