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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大加稅案三讀 富人增收上班族少繳

卡優新聞網/方凡 2014.05.17 00:00

立法院今(16)天三讀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配合財政健全方案,新增所謂「富人稅」條款,包括恢復金融業營業稅至5%、股利可扣抵稅額減半、增加所得稅最高級距稅率等加稅,並搭配提高所得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等小減稅方案,預計財政健全方案,可以國庫增加650億稅收。

財政部所提出的財政健全方案,是近來年少見的大規模加稅措施,但在立法院僅一個會期,就快速獲得三讀通過,雖被喻為史上最大加稅案,但以提高免稅額及扣除額方式,讓所得偏低的納稅義務人,附帶享有小幅減稅的「小確幸」。

在加稅方面,金融業中的銀行業、保險業營業稅率從2%恢復至5%,銀行及保險業金融業營業稅當初從5%減至2%,是因10多年前銀行逾放嚴重,政府降營業稅,讓銀行業者可以打消呆帳,現在銀行逾放比低,盈餘大增,合理地恢復5%的營業稅。

現行金融業營業稅為2%,金融業營業稅收入目前都是撥入金融特別準備金,全部未納入國庫收益,但自114年開始,就要全數繳回國庫,由國庫統收、統支。

被加稅的還有股票投資人,調整我國境內居住個人股東,獲配股利淨額的可扣抵稅額,只能減半扣抵;非居住者股東獲配股利淨額的可扣抵稅額中,屬於加徵10%營所稅抵繳股利淨額的應扣繳稅額部分,也調整為現行規定的半數。

所得淨額高的富人也被加稅。綜所稅率加1個級距,所得淨額超過1千萬的部分,適用45%的稅率。財政部表是,這是提高高所得者對社會的回饋,以達到量能課稅及縮小貧富差距的目的。

至於,減稅部分,適用於綜所稅納稅義務人,綜所稅納稅義務人個人標準扣除額從7.9萬,提高至9萬元,有配偶者從15.8萬提高至18萬;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10.8萬提高至12.8萬,預計全國有約700萬人受惠,最快於明(104)年起生效、後(105)年申報綜所稅時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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