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7月23日宣布,自7月27日至8月9日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餐飲業應遵守「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例如不同桌之人員間保持1.5公尺以上間距、獨立包廂、屏風間隔或使用隔板;同桌者採梅花式安排座位或使用隔板等,始得提供內用服務。金門縣府表示,本縣鼓勵以外帶優先。 近日衛生局接獲許多餐飲業者詢問有關內用規定,目前已有業者按照中央指引規畫內用相關事宜(如昇恆昌、路易莎…等),但許多業者仍以外帶為主,有關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說明如下: 1、餐飲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餐飲從業人員每日量測體溫及監測健康狀況,當出現發燒或其他疑似COVID-19症狀,應儘速就醫接受評估及處置。 2、餐飲從業人員衛生行為:餐飲從業人員應佩戴口罩及勤洗手;且人員用餐環境須維持良好通風,不同桌之人員間保持1.5公尺以上間距、獨立包廂、屏風間隔或使用隔板;同桌者採梅花式安排座位或使用隔板;加強防疫教育訓練,內化防疫行為。 3、餐飲場所環境清潔消毒:定期清潔及消毒環境,並確實記錄執行情形;每日落實廁所衛生清潔及消毒。 4、顧客用餐管理:實施顧客實聯制;發燒或有上呼吸道症狀之顧客,禁止進入,除飲食外,應佩戴口罩;落實顧客衛生防護措施,入口處量體溫,噴酒精、提供乾洗手液或洗手設備;維持用餐環境良好通風,不同桌之顧客間保持1.5公尺以上間距、獨立包廂、屏風間隔或使用隔板;同桌者採梅花式安排座位或使用隔板;自助餐型態之餐廳,應有適當阻隔,避免食物遭顧客之飛沫污染。 5、餐飲場所出現確診者應變措施:餐飲業者平時應加強日常管理,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有COVID-19確診病例為該場所工作人員或曾至該場所消費者,應配合疫情調查及防疫作為。 另外,集會活動及婚宴應每一隔間室內50人、室外100人上限,並不得逐桌敬酒,同時遵守本管理措施之規範。 金門縣衛生局表示,業者亦可參考「餐飲業防疫指引」,依實際可行性與適用性,內化為適合個別場所之所需管理,以強化防疫管理措施;「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和「餐飲業防疫指引」及「餐飲防疫管理措施指引問答集」公佈於衛生局網站,業者及民眾可逕至本局網站參閱下載使用(http://www.kmhb.gov.tw/首頁> 餐飲專區/餐飲防疫專區)。(照片由金門縣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