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於6月底已研擬一套符合地方各大小夜市可落實的防疫措施,並於7月1日就夜市部分邀集轄內各大小夜市管理者或自治會進行討論並達成共識,業者均認同縣府所擬訂之防疫措施是較符合縣內夜市型態,表示願意全力配合縣府,縣府開放初期針對各夜市防疫措施將給予輔導協助。
經濟發展處表示,縣內各夜市型態均有所不同,實務上無法以一套標準模式套用在各夜市上,所以特別針對轄內各夜市型態,在中央相關防疫準則下加以擬定適合縣內各夜市型態且可行的防疫措施,並加諸攤商及管理者應盡防疫責任:
攤商部分:
需遵守配戴口罩及面罩、各攤均落實實聯制、食物必須使用遮罩、備貨區食材不得裸置、攤位嚴禁民眾穿越、叫號或定點取餐、依狀況維持適當社交距離、全面外帶禁止試吃內用、環境清消等。
夜市管理者:
依夜市型態設置單一出入口或增派人力管理、出入口配置酒精及量測體溫設施、總量或人流管制、維持攤位點(取)餐秩序避免群聚、攤商健康量測、專人管理及勸導嚴禁民眾邊走邊吃及未配戴口罩等。
縣府也將組成稽查小組進行稽查,攤商違反相關防疫措施或管理者未善盡防疫責任時,經勸導未改善者將違規一次記1點,每周該夜市累計違規記點達6點,縣府可要求夜市(或特定攤商)下一次營業時間起不得營業,直至改善為止方能復業,另外夜市內將強力取締邊走邊吃、抽菸及未配戴口罩,一經發現立即依傳染病防治法舉發開罰。(嘉義縣太保夜市資料照片,嘉義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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