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警整飭警紀 主動調查嚴懲違紀員警

台灣好新聞/記者葉志成 /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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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志成 /桃園報導



有關11月6日凌晨桃園區寶山街酒店外發生酒客糾紛及聚眾滋事事件,桃園警分局獲報後立即啟動快打部隊,迅速派遣警力到場處置,並於現場情勢升高時依法對空鳴槍示警,有效控制現場秩序,將滋事人員帶回偵辦,防止衝突擴大。

經桃園市警局追查發現大園及中壢分局偵查隊掃黑小隊共4位刑警於事前接獲情資,得知桃園市警局列管幫派分子疑因先前糾紛,可能相約談判,為防範幫派衝突及可能發生之暴力事件,員警基於治安維護及預防性作為,前往龍潭某餐廳洽線了解案況,餐後未經報備續至該酒店包廂協調糾紛,復因現場發生衝突致實施告誡約制未果,員警先行離開,並將處置情形回報單位主管,後依上開規定填報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報告表陳核備查。

桃園市警局於案發後即已主動通知相關人員及在場員警到案調查說明,並調閱相關資料及影像,釐清事實經過及有無違反相關規定情事,惟渠等涉足酒店及有飲酒情事,且現場發生衝突後,員警先行離開,未即時通報轄區警力協處,未能妥適處置,確有應變不當,致生事端,嚴重影響警譽,

桃園市警局將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規定核予主要當事人吳小隊長記大過處分並改調行政警察,溫姓分隊長記過二次,其餘劉及張姓2位小隊長各記過一次,以資警惕,併追究相關考監責任。

桃園市警局強調,警察執行職務除應恪遵相關法令及程序,更應本於維護治安、保障民眾安全之職責,積極妥適處置各項突發狀況,對於員警執勤不當情事,桃園市警局絕不迴避,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原則,若有發現員警其他違法違紀情事,亦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並要求全體員警引以為戒,避免類似情事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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